近年来,景泰县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大多数涉案未成年人都是被朋友、同伴裹挟,一步步走上了犯罪道路。3月10日,“景泰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走进景泰县第二中学,以谨慎交友为切入点,释法明理,为同学们带去一场青春路上的法治必修课。

PART.01———
青春交友有标尺
莫让“义气”成枷锁


很多同学觉得,朋友有事必须两肋插刀,不帮忙就是不讲义气、不够朋友。但是真正的朋友,一定会在你要犯错的时候拦着你,而不是陪着你一起违法。法律从来不会因为“他是我朋友”,就免除你的刑事责任。只要你参与了违法犯罪,哪怕你只是在旁边望风、只是帮忙搭了把手、只是跟着凑了人数,都要承担共同犯罪的法律后果。所谓的“义气”,不是陪朋友一起跳火坑,而是拉着他远离悬崖。
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往往害怕孤单、害怕被孤立,因此在很多时候,哪怕明知道这件事不对,看到身边人都在做,就觉得“法不责众”“别人做了没事,我做也没关系”,跟着一起模仿、一起跟风,最终为了合群丢掉是非底线,这是对自己人生最大的不负责。
有些同学觉得,能一起赚快钱、一起占便宜的,就是好兄弟、好姐妹。看到朋友把银行卡借给别人用赚了几百块,就跟着一起借;看到朋友帮网友拉人进群赚了佣金,就跟着一起做。但你不知道的是,借出去的银行卡,可能正在被用来转移诈骗赃款;拉的微信群,可能正是诈骗分子的作案窝点。哪怕没有直接骗钱、没有直接偷东西,只要为违法犯罪提供了帮助,就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违法犯罪。
健康交友三大黄金法则
1.是非为先,底线不松。真正的友谊,永远建立在不违法、不犯错的基础上。如果朋友喊你做的事,让你心里发慌、觉得不对劲,哪怕所有人都去,也要果断拒绝。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才是对自己、对朋友最大的负责。
2.择善而交,向阳而行。交什么样的朋友,就会走什么样的路。要交那些带你上进、劝你自律、在你犯错时及时提醒你的朋友,远离那些怂恿你逃课、打架、赚快钱、碰红线的人。青春里的挚友,应该是共同奔赴理想的同路人,不是一起铤而走险的“同伙”。
3.量力而行,拒绝裹挟。朋友之间要互帮互助,但绝不是无底线的百依百顺。当朋友的要求超出了你的底线,甚至触碰了法律红线,一定要勇敢、坚定地说“不”。不要因为怕伤感情、怕被孤立,就勉强自己,最终用自己的人生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PART.02———
青春懵懂有边界
知法守身护芳华(防性侵)
即便双方是情侣关系,只要违背对方意愿,以暴力、胁迫、恐吓等方式强行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如果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无论双方是什么关系,都一律构成强奸罪。
法律上的性同意,必须是明确的、自愿的、清醒的。对方处于醉酒、昏迷、被胁迫、不敢反抗的状态,即便没有明确说“不”,也不等于同意;对方同意牵手、拥抱、约会,也不等于同意发生性关系。任何趁人之危、胁迫欺骗、违背对方真实意愿的亲密行为,都是对他人的伤害,更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的,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给他人发送淫秽信息、进行性骚扰、恐吓威胁,偷拍、散布他人隐私照片和视频,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的,都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检察官建议
1.事前预防,守住边界,不给危险留机会。不单独和陌生异性、刚认识的网友前往偏僻的酒店、公园、出租屋等封闭场所;不轻易饮用陌生人、不熟悉的人递来的饮料、酒水,离开视线的饮品不再喝;不给任何人发送自己的私密照片、视频。
2.事中应对,冷静处置,优先保护自身安全。第一时间逃离危险环境,能求助就立刻向周围人呼救;如果暂时无法逃离,要尽量保留证据,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衣着打扮、声音特点,寻找一切机会自救。
3.事后维权,绝不沉默,法律永远是你的后盾。不要因为害怕、羞耻而选择沉默,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老师等你信任的成年人,立刻报警,不要洗澡、不要清洗衣物、不要删除聊天记录,尽可能保留好所有证据,寻求司法机关帮助。
青春是一场单向的旅程,孩子们的每一个选择,都在书写自己未来的人生。此次法治教育课,不仅让孩子们学会了谨慎交友,更对预防犯罪有了新的认识。希望每个未成年人都能在心里种下一颗崇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种子,交挚友、走正道,心向阳光,步履坚定,奔赴属于自己的灿烂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