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景泰发展大局,以法治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司法办案质效持续向好。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723件,依职权监督案件占比55.6%,“三个结构比”①进一步优化。
一、紧扣发展之要,法治服务精准有效
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主动融入、精准对接,务实推进服务保障“四强”行动和服务发展大局八项实事②,在助力县域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坚决维护高水平安全。积极投入更高水平主动创稳、主动创安,全面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59件224人,引导侦查取证74件,以有效指控形成有力震慑;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批捕30人、不起诉78人,以司法善意促进社会和谐。坚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司法防线,聚焦金融领域化险,对张某某贷款诈骗案监督立案,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24人,协同公安、法院追回损失851万余元;聚焦矛盾纠纷化解,综合运用和解、挽损、听证、救助等解纷机制,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93件,妥善办理群众信访43件,我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
(二)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更加公平的营商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四大检察”一体履职优势,办理涉企检察监督案件45件,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人,为企业挽回损失454万余元。依法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③,办理涉企趋利性执法案件8件,监督清理“挂案”2件。协同推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治,起诉监委移送“校园餐”及教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依法起诉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等涉农刑事犯罪50人,办理农用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公益诉讼案件32件,督促复垦耕地50余亩、清运固废80余吨。
(三)协同推进高效能治理。深入落实“府检联动”机制④,细化10项具体协作举措,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衔接更紧密、配合更有力。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36人,超过94.9%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一审服判率96%。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件,专题调研超标电动车监管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促推县域电动车专项治理。服务保障“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示范地”建设,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6件30人,公益诉讼立案25件,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被省生态环境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通报表扬。联合开展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治理,督促52家企业规范整改,86家无证经营户依法备案,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系统交流推广。
二、心系民生所盼,司法为民温润有为
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办好群众身边案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在司法为民实践中传递检察温度。
(一)用心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关注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从严从快办理屈某某等6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追偿惩罚性赔偿金15万余元。启动“食药安全益路行”活动,针对外卖食品、面点加工、小吃摊点及直饮水、二次供水等食品安全问题立案11件,督促整改问题84个,推动60家小区完成设施升级改造,实现水质达标、定期公示,让百姓安心饮水,放心消费。对9家居民小区人防设施、电梯安全、公园救援设备开展专项监督,织密群众身边安全防护网。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涉网犯罪,起诉34人,办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反网络电信诈骗公益诉讼案件2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9万余元。
(二)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强化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劳动者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办理相关案件40件,起诉44人。深化“346”支持起诉工作法⑤,支持权益受损但无力起诉的特定群体提起民事诉讼24件。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为39名务工人员依法“讨薪”29万元,办理的刘某某等40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和解案被最高检推广。持续深耕“好‘枫’景”控申工作品牌⑥,切实履行“案件办理、矛盾化解、服务群众”职能,做实“1+N”多元司法救助⑦,为因案致困的10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4.5万元,协调落实民政救助等政策7项,办理的李某艳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典型案例,“好‘枫’景”被评为全省基层院“一院一品”优秀品牌。
(三)用爱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的未成年人不起诉8人,对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深的依法起诉2人。扎实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⑧,帮助11人重返校园。促推“六大保护”⑨协同发力,对监护失职“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24份,牵头对校园周边环境、台球厅开展专项治理,联合政法委、公安、教育等10部门制定规范台球厅经营场所未成年人限入实施意见,督促整改违法违规问题22个。着力提升“景泰蓝”未检品牌影响,开展微电影、微视频展播、组织模拟法庭等普法宣传活动45场次,“春风化雨‘未’你守护”做法被评为甘肃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色工作方法。
三、立足监督之本,维护公正坚定有力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善于”⑩办案理念,在深耕主责主业中践行检察担当。
(一)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0件123人,批准逮捕60件9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7件384人,提起公诉210件276人;监督立、撤案18件,纠正漏捕、漏诉2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4件。健全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68份,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采纳率96.44%。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件,监督意见均获采纳。联合法院、公安建立刑事执法司法交流会商机制,形成“证据标准统一、办案衔接顺畅、监督制约有力”的执法司法新格局。做实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纠正看守所监管、刑罚执行、财产刑执行等方面违法情形32件,督促收监1人,推动检察监督与监管执法水平同步提升。
(二)民事检察监督更显精准。兼顾维护合法权益与裁判权威,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8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全部改判。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18件,全部得到采纳。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注重同步审查刑事案件关联诉讼,督促依法纠正2件。助力有效破解执行难,积极推进涉民事终本执行监督活动⑪,发现案件线索250余条,发出检察建议9件,帮助当事人执行到位30万余元,进一步打通纸面权益兑现的“最后一公里”。办理的某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三)行政检察监督更趋深化。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凝聚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合力,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7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相关单位规范行政处罚、环境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持续做实行刑反向衔接⑫,与公安、医保、林草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与信息共享机制,办理相关案件48件81人,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54人,监督作出行政处罚35人,有效消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
(四)公益诉讼监督更重实效。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公益诉讼立案63件,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递进式监督路径,积极整合各方力量,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结案61件,推动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有效解决,实现监督破题最优解、公益保护最大化。对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提起诉讼2件,诉请均得到支持。聚力15个法定领域开展“守护母亲河基层行”“守护陇原文化遗产”等系列监督活动6项,联合相关部门实施“水生态保护”“特种作业安全”等专项治理30余次,推动公益诉讼由个案办理向系统施策转型。办理的督促整治北沙河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兰白区域检察协作会”发布。
四、夯实立检之基,队伍建设笃实有进
持之以恒抓队伍、打基础,正风纪、练内功,在厚植人才沃土、强化改革创新中锻造检察铁军。
(一)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细化完善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案事件29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稳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深化打造“五心五型”党建品牌,构建1+N党建辐射集群,推进党建、文化、清廉与业务深度融合,宣传片《检心向党铸忠诚、砥砺奋进谱华章》在甘肃卫视等平台展播。
(二)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一体抓实“三个管理”⑬,坚持管案与管人相结合,严格规范检察权公正行使,制定出台“业务流程、监督管理”双清单,构建“2+3+N”检察大管理格局⑭,规范案件内部审核把关,检委会审议案事项24件,层级审批各类法律文书2372份。推进落实“每案必检”,运用智能化评查系统与重点案件专查相结合,检查评查案件632件,发现并整改瑕疵问题64项,紧盯刑事不捕不诉、民事行政监督等重点环节履职风险,完善防控措施3项,制发提醒函19份,让高质效办案有依循、能对照、可评价。
(三)持之以恒强化素能建设。树立“以实干立身、以实绩用人”鲜明导向,启动实施“青蓝工程”⑮三年计划,举办政治轮训、业务竞赛、观摩评议等各类培训及岗位练兵33次,推动形成“案争精品、人争有为、事争一流”的良好局面。3名干警获评省、市业务能手,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6个案例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3篇调研成果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理论版刊发,我院被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
(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一体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抓好市委巡察问题整改,针对重点岗位环节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开展检务督察、警示教育、约谈提醒16次,凝聚落实“两个责任”强大合力。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事项36件,“有问必录”的自觉不断增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3个,以严明党纪推进高质效检察履职。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检察权来自人民,必须为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年来,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3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50件次,公开听证57场次,向社会发布工作信息1.5万余条,公布案件信息493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这一年,我们坚持在紧扣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先后有6个集体、13名个人获省市表彰奖励,66项工作成效被《法治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我院被评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监察机关、政法各单位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各位代表,鉴往知来,检察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一是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不够精准高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举措还需持续强化、迭代完善;二是检察监督工作仍有薄弱环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还需不弃微末、久久为功;三是检察队伍素能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全面从严治检必须持续发力,永不停步。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篇布局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县委和市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树立“忠诚、有为、实干、担当”导向,强化“办优质案件、树优势品牌、育优秀人才、创优异业绩”举措,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发展全局,精准对接县委“3456”发展战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深入推进主动创稳、主动创安,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类犯罪,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助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十五五”良好开局。
二、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每一项为民实事,加强食品药品、医疗保障、消费维权等民生领域办案力度,健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共治。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县、乡综治中心联动配合,将矛盾纠纷化解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以更强担当强化法律监督。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以全面落实“三个善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向“精、善、细、优”提质升级。持续深化对诉讼活动的全程监督,统筹发挥刑事检察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民事检察守护公平与定分止争并行、行政检察化解争议与助推依法行政并举、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公共利益与促进社会治理并进的职能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四、以更严标准锻造检察队伍。认真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职业道德全面提升。深入实施“青蓝工程”,完善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机制,分层分类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实训、岗位练兵。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健全司法办案全流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检察权运行的内外部监督制约,着力建强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各位代表,时代所托巍巍重,民心所盼久久功。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将对党和人民的赤诚忠心融入每一次司法实践,努力以更实工作、更优业绩,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景泰实践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结构比”: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线索的案源结构比。“三个结构比”是“四大检察”履职情况的宏观判断、趋势判断,衡量“四大检察”发展全面性、协同性的参考。
2.服务保障“四强”行动和服务发展大局八项实事:为更加精准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围绕“强科技、强工业、强省会、强县域”行动,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白银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八项重点工作:推进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府检联动、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服务美丽白银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加强监管场所检察监督。
3.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5年3月开展的专项监督工作,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针对执法机关违反案件管辖规定,超越法定地域管辖权,到外地对企业或个人进行执法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督,或针对执法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执法司法活动与经济利益挂钩,以谋取本单位或个人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4.“府检联动”机制:景泰县人民政府与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的联动机制,围绕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通过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协作模式,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专项治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办理、公益诉讼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检察监督效能,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
5.“346”支持起诉工作法:景泰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实行的“三举措四机制六延伸”支持起诉办理体系。“三举措”即审慎调查核实,协助补强证据;组织对证听证,积极促成和解;应邀出席法庭,强化支持效果。“四机制”即一体化办案机制、线索移送机制、维权快办机制、调解优先机制。“六延伸”即从民事检察向行政检察延伸、从支持起诉向人民调解延伸、从诉讼阶段向其他环节延伸、从单一类型向拓展领域延伸、从被动受理向主动下访延伸、从办理一案向治理一片延伸。
6.“好‘枫’景”控申工作品牌: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践行主动创稳与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综合开展服务群众、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社会治理工作,打造的景泰检察控申工作品牌。
7.“1+N”多元司法救助: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联合县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等11个行政部门,建立起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帮扶共举等工作机制,落实低保救济、就业培训、心理辅导、生活帮扶等措施,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8.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根据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严重程度进行分级,采取相应的教育、矫治和处遇措施,以实现对其个别化、差别化、分类化的教育矫治,进一步提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水平。
9.“六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旨在构建全方位保护网络,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
10.“三个善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司法办案核心理念,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11.涉民事终结本次程序监督活动:聚焦涉终本民事执行案件中不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应当执行的财产未予执行等严重损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的违法情形,进一步加大监督办案力度,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实现,有效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
12.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需要对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移送其处理,并跟进监督落实。
13.“三个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管理,更好促推和服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提出检察管理要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14.“2+3+N”检察大管理格局: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在落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中形成的管案与管人模式。即流程管理与监督管理相融合,强化部门负责人、检察长、检委会三级监督管理责任,发挥案件管理部门枢纽作用,构建以质效分析、流程监控、质量评查、责任追究为一体的协同管理格局,推动形成宏观质效、中观管控、微观评价的管理闭环。
15.“青蓝工程”:为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办案能力,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实施青蓝人才培养工程提升队伍素能实施方案(2025-2027),充分发挥资深检察人才的“传帮带”作用,通过导师在思想上引领、作风上培养、工作上指导、经验上传授,助力青年干警迅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