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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检察进行时

【四阶十步·矛盾化解】锚定规范提质效 闭环化解解民忧——景泰县检察院健全“四阶十步”工作机制 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走深走实

时间:2026-05-13 15:04: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要求,切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持续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能力,近日,景泰县检察院紧扣“四阶十步”相关工作方案,聚焦矛盾纠纷化解全链条管理,以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建设为抓手,细化工作流程、压实履职责任、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构建 “四阶十步”矛盾纠纷闭环化解工作体系。

景泰县检察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效导向,严格对标情绪标注、厘清需求、洞见事实、亲历核查、情景再现、类案借鉴、听证说理、多元调解、协同救助、反视评估十大核心步骤,结合检察工作实战场景,逐项细化制定各环节操作标准、工作要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明确每一步骤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何时完,打通矛盾纠纷化解流程堵点、补齐履职短板,让矛盾化解各环节流程清晰、标准统一、衔接顺畅。

同步健全制度保障体系,系统谋划、统筹编制配套规范性文件,先后研究制定《四阶十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标准化操作手册》《矛盾纠纷例会研判机制》《化解质效评价办法》,梳理完善《四阶十步工作法流程图》,固化《领导包案化解机制》《督导督办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形成 “一册统领、多制支撑、流程明晰、监管到位” 的制度矩阵。

依托全链条制度体系,景泰县检察院实现矛盾纠纷线索受理、分流办理、全程推进、协同处置、办结审核、回访复盘全流程、全要素、全闭环规范管理,从源头规范办案流程、压实化解责任、强化全程监管。通过标准化操作指引规范履职行为,以常态化例会研判精准分析风险,以科学化质效评价倒逼工作落实,以领导包案、督导督办强化攻坚力度,以常态化信息报送畅通传导渠道,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全程留痕、全程可控。

下一步,景泰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四阶十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落地应用,严格落实各项配套机制,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检察根基,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矛盾纠纷,确保件件有迹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始有终,全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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