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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数量和机构名称均严格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进行了统一规范设置“一室四部”,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各内设机构职能:

办公室: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信息技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检务督查和警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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