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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检察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开门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以和解促行政争议化解

时间:2022-02-23 11:11:02 来源:原创  作者: 点击数:

近日,景泰县检察院与景泰县司法局通力合作,用真情、真心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实现了年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开门红”。


2021年10月25日,李某某酒后约见宋某某,二人见面后发生口角,李某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恐吓宋某某,致宋某某脖颈处皮肤开裂,经鉴定,宋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022年1月17日,李某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行政处罚,宋某某认为处罚太轻,不服行政处罚申请复议。

行政争议化解前,景泰县检察院主动与景泰县司法局沟通衔接,了解行政复议相关情况,调阅行政处罚案卷依法审查后,决定与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召开争议化解座谈会,确保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

谈会上,通过听取办案人员、受害人、被处罚人意见,承办检察官与司法局、相关执法单位积极商议制定化解策略,通过向宋某某分析事实、开示证据进行释法说理,最终李某某、宋某某达成和解,李某某向宋某某限期支付赔偿金,宋某某自愿撤回复议申请。最后,检察官和相关执法人员对李某某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李某某主动认错并诚恳接受批评,同时对宋某某家庭婚姻矛盾积极劝解开导,宋某某表示将积极处理夫妻矛盾,做到互敬互谅互助互勉。

本案中行政处罚是由婚姻家庭矛盾引起,景泰县检察院在行政争议化解中,坚持精准化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行政复议受理环节,消除了潜在之诉,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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