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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3-08-22 19:33: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度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

4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行政编制35名,工勤编制6名。2022年末实有人员79人,其中在职人39人、书记员17人、县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劳务派遣用工13人,16名退休人员交社保局由养老基金发放工资2022年不存在超编制人员,17名书记员及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占编制。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86.3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4.12万元,增长17.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6.48万元以及下达第二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40.0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86.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6.3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8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30万元,占73.72%;项目支出338.00万元,占26.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86.30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94.12万元,增长17.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6.48万元以及下达第二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40.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12万元,增长17.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6.48万元以及下达第二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40.00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9.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6.48万元以及下达第二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4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84万元,支出决算为5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25万元,支出决算为3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05万元,支出决算为7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8.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5.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0万元,增长17.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6.48万元、级别档次晋升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司改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公用经费12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取暖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3.77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5.48万元、邮电费7.35万元、取暖费 3.16万元、差旅费

3.81万元、维修(护)费2.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  

工会经费14.80万元、福利费 5.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33.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防控支出增加。

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相关经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万元,增长71.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委组织部及政法委组织会宁党校政治学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9.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0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8万元,下降67.5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采购车辆2辆,价值41.8万元。本年度无车辆采购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9.74万元,支出决算为19.7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15万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采购车辆2辆,价值41.8万元。本年度无车辆采购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8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采购车辆2辆,价值41.8万元。本年度无车辆采购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9.74万元,支出决算为19.7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废车辆2辆,新购2辆,车况较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下降。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单位往来业务增加导致接待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共涉及资金12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二级项目2,共涉及资金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27%。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保障资金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下达资金298万元,总计支出298万元,全部完成支出,预算执行率100%,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加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升检察科技装备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定团结提供法律保障。202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完成支付,无结转结余资金,资金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无占用挪用情况,绩效目标基本完成。2022年下达检察业务保障资金40万元,全部完成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总体绩效目标是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规范后勤服务、资金支出规范。机关办公室全力保障机关运行,做好枪支、车辆、资产、食堂、安保等后勤保障服务,保障管理工作;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司法办案需要;精细化服务检察干警,努力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便捷化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干警合理需求。厉行节约,降低成本,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问题,强化节约意识,进一步降低耗能,杜绝浪费。全年目标基本全部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保障资金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52022年度各项绩效指标基本完成,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90.5分。其中一级指标“部门管理”总分值20分,自评得分19.2分;“履职效果”总分值50分,自评得分46.35分;“能力建设”总分值10分,自评得分4.95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总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预算支出执行率总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022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各项绩效指标基本完成,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87.15分。其中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总分值50分,自评得分37.5分;“效益指标”总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总分值10分,自评得分9.65分;预算支出执行率总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022年度检察业务保障经费各项绩效指标基本完成,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88分。其中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总分值50分,自评得38分;“效益指标”总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总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预算支出执行率总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依据甘肃省财政厅要求,依法公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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