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履职能力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构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府检关系。近日,景泰县人民政府与景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通过制定协作意见、明确工作责任,构建起“党委领导、府检协同、信息共享、治理共商”的法治化治理新格局。

该《实施细则》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依法监督、协同高效”为核心,聚焦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核心任务。在制度保障上,设立府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重大执法司法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推动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无缝衔接;在重点领域,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切,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联动互促模式,共同破解治理难题;在争议化解上,通过磋商、听证、调解等多元方式,高效化解行政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专项协同、检察建议落实督办等多项制度,旨在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优势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业优势,形成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同频共振的强大合力。
“府检联动”机制的建立,是政府与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践,是景泰县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举措,将有效整合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资源,实现“1+1>2”的聚合效应。下一步,景泰县检察院将以此为新起点,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守护民生福祉、筑牢法治屏障等方面精准发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景泰、平安景泰注入强劲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