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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检普法小故事】一把怒火,烧出牢狱之灾

时间:2025-12-30 17:17: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生活中,夫妻间磕磕绊绊在所难免,可若是在气头上做出过激行为,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酿成难以挽回的后果。今天,咱们就来通过一起因夫妻闹离婚吵架,丈夫冲动放火引发的刑事案件,认识一下放火罪。

“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婚!”居民楼里,王某的怒吼声震得窗户嗡嗡响。他和妻子李某结婚多年,如今却因为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的事,闹得像一对仇人。这天晚上,王某在家喝闷酒,越喝越憋屈,和李某吵了起来,从互相指责到动手撕扯。李某吓得赶紧报警,民警把王某劝离了家,让他冷静冷静。可酒精上头的王某哪能冷静?他在街上转了两圈,怒气冲冲地跑回家,直奔厨房拎出胡麻油,“哗啦”泼满客厅地板,又把被褥摔在卧室门口。此时,李某和孩子正躲在卧室里,吓得不敢出声。王某明知道门后是妻儿,明知道这栋楼家家户户挨得近,一点火就可能烧起来,却还是掏出打火机,点燃了被褥!火苗“噌”地窜起来,浓烟瞬间弥漫全屋。李某慌忙再次报警,民警和消防员及时赶到,才没让火势蔓延。可看着被烧得焦黑的木门、变形的柜子,还有满墙的烟火渍,王某的酒劲一下子醒了。他瘫坐在地上,看着赶来的民警,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最终,王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对王某依法提起公诉,等待王某的,不仅是破碎的家庭,还有法律的严惩。

生活中,家庭纠纷或邻里矛盾难免吵架拌嘴,在处理相关事宜时,一定要保持理智,切不可像王某一样,因一时冲动做出放火这样的危险行为。一时的怒火不仅烧了自家财物,还把邻居们置于危险境地,更让自己面临牢狱之灾。在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应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解决,比如寻求调解机构帮助、适过法律诉讼等,莫让冲动的“火苗”烧毁原本可以和平解决问题的机会,更不能让它点燃法律的“雷区”,让自己追悔莫及。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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