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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民检阅⑧】景泰检察:案管赋能提质效 精准监督护公正

时间:2026-01-22 16:41: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5年,景泰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深化白银检察“3381”强检计划,坚持政治统领,依法忠诚履职,以法治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司法办案质效持续向好。

请人民检阅2025年景泰检察工作成果……

景泰县检察院紧扣“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以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为核心抓手,细化举措、健全机制,推动案管工作提质增效,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保障。

锚定能力建设

助力履职提质增效

  一抓实典型案例培育

成立检察理论研究及案例工作专班,建立培树台账,项目化推进案例挖掘、撰写与报送。持续做好典型案例报送和上级院课题申报工作,组织申报立项省院检察理论课题2项、实践创新课题1项、市院检察理论课题4项。6篇案例被省院、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7篇案例被市院采纳,被省院评选为“2025年全省检察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二提升干警业务能力

“青蓝人才培养工程”为抓手,在实战交流中夯实“青蓝”队伍专业根基。组织召开法律适用研讨会,以“典型案例+研讨辨析”,形成“青年发问、骨干解惑、专家引领”的互动模式;举办高质效办案讲评竞赛,以案例为媒、以竞赛为桥,见证青年干警的成长蜕变与检察智慧的薪火传承。通过各类岗位练兵活动,激励干警苦练本领、争先创优,实现共研实务难题、共育法治人才的效果。

  三夯实检察听证质效

常态化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追求。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50件、听证55件,实现十种监督方式和“四大检察”全覆盖。实行聘、管、用相分离,指定专人负责听证员日常联系工作,建立听证员履职台账,制定听证员轮班制度。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质效中的重要作用,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传递司法公正,用司法温度凝聚社会治理合力。

聚焦业务管理

数据赋能精准决策

  一健全数据归集机制

坚持科技赋能与人工监督相结合,构建全流程多维度数据校验体系。实施每日初启动“数据校验管家”,通过预设规则自动筛查新录入案件的案卡信息缺失、字段不规范等问题415条,异常数据即时推送整改。每日二次校验复核整改反馈情况,确保当日问题当日清零。同步建立业务数据分析通报机制,检视数据质量短板。通过“数据校验管家”校验、修改 645件案件,人工核查发现并纠正数据异常项 206条,实现技术筛查与人工研判的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数据检验的全面性与精准度。

  二深化质效研判会商

每季度定期召开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围绕业务工作推进态势等开展深度研讨,全年累计召开业务分析研判会3次,聚焦院党组决策需求和业务部门工作痛点,撰写高质量业务质效分析报告3篇,深度分析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不捕不诉复议等重点办案领域3个,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等重点案件类型9个,为院党组科学决策、业务部门优化工作提供精准性、前瞻性建议,推动检察工作从“粗放推进”向“精准发力”转变。

  三落实请示备案制度

深入贯彻《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和指导办理工作规定》,针对该类案件严格依规依程序请示、报告或备案,形成层级审批流程,常态化向上级院报送重大敏感案件报告。自上级院配置《重大敏感案件评估报告提示》以来,在受理案件时均制作文书并连同纸质卷宗一并转至承办检察官处。累计制作该文书73份,同步推送至承办检察官并纳入案件流转系统,实现风险预警与案件办理的精准衔接。

抓实案件管理

规范流程筑牢根基

  一清单化明确办案标准

严格对标最高检及省市院关于案件管理的最新要求,结合办案实际,牵头制定《检察业务工作流程清单(试行)》,明确立案、审查、办结等各环节操作规范;同步制定《监督管理清单(试行)》,压实检委会、检察长、部门负责人、 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六级责任链”,实现对检察工作高质效推进。两份清单共涵盖10类业务、100余项具体要求,印发全院学习,确保办案人员“懂标准、守规范”。

  二双轨化强化流程监控

创新“系统预警+人工核查”“事前提醒+事中监控”模式,加强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监管。强化流程监控实质化运行,同步监督案件办理关键节点,落实常态化预警、定期通报督促制度,对临期、违规风险点发出预警27次,督促承办人加快办案节奏、做好风险防控;对系统操作不规范、法律文书错漏等问题进行口头提醒、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承办人当日纠正,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多维化推进问题整改

建立“日常审核+交叉核查+专项核查”机制,日常审核案卡累计487次,纠正数据错误、逻辑矛盾等问题37处;积极配合上级院完成交叉核查7次、专项核查13次,发现并整改涉案财物管理、文书公开等问题24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发现-提醒-整改-反馈”闭环管理,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深化质量管理

多维评查筑牢防线

  一坚持三个全面覆盖

坚持评查范围全覆盖,全面覆盖“四大检察”案件类型,将案件评查从以刑事案件为主,向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领域深化拓展,实现所有案件类型均纳入评查体系,做到应查尽查。坚持被评对象全覆盖,依托重点评查、常规评查、专项评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位员额检察官所承办的案件均接受检查评查,人均受检案件全覆盖,保障监督无死角、评价全方位。坚持评查主体全覆盖,推动全体员额检察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服从统一调度安排,按要求完成分配的案件评查任务,构建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案件质量管理格局,切实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二强化评查成果运用

创新“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核查+案管部门评查”质量评查模式,聚焦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重要程序,要求承办检察官“随办随检”、办案部门一月内完成核查,整改类案问题9项,以精准“找茬”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建立“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三级检查机制,常规评查案件287件,每季度印发评查通报,参与异地交叉评查、跨区域评查案件35件,均未发现重大程序问题。评查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29件,发现并纠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47个,推动“每案必检”机制落地见效,以制度刚性保障办案质效。

  三督导评查系统应用

为全院干警合理配置权限,同时开展深入调研,了解各部门在系统运用中的堵点、难点,在软件配置、网络保障、人员调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确保系统运行环境稳定可靠。以系统数据作为重要基础,随时进行后台统计,不定期发布检查、评查通知,提醒检察官实现系统内案件“清零”。针对业务部门反馈的系统内问题,积极向省院反馈使用体验和优化建议,助力系统迭代升级。

下一步,景泰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持“精管善治”,持续做实“提质增效”,以深化监督管理、优化服务保障为圆心,以优化案件质量评查等为半径,构建严密规范的案件管理立体工作体系,奋力绘就服务景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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