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张某甲等6人因不服某行政机关对张某某等2人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张某甲等6人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经二审、再审后仍维持原裁定,张某甲等6人向白银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将案件交由景泰县检察院办理。
履职过程:景泰县检察院受理后,通过调阅相关卷宗、走访行政机关、询问当事人、调取证据材料等方式核实案件事实、厘清案件争议焦点。经与白银市检察院联合会商,双方针对案发背景、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等全面分析研判,一致认为法院裁定并无不当,但存在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某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前未尽到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景泰县检察院严格落实行政案件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分别向市检察院报送审查意见,由市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同时将违法线索移送一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由该同级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相关法院整改落实,并向某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积极整改。
该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检察机关并没有就案办案、简单结案,而是从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恢复家族亲情关系的角度出发,上下级检察院共同在景泰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从“法、理、情”入手倾听诉求、释法说理,最终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调解矛盾,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加强一体化办案机制,是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有利抓手,落实一体化办案机制,有利于纵向推动总体统筹、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力,横向强化与同级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线索移送和信息互通。本案中,上级院以交办的方式,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移交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检察机关办理,充分发挥当地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检行衔接、调查核实、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优势,下级院严格落实一体化办案机制,将审查意见报送上级院依法办理,同时向相关检察院移送审查中发现的线索,在案件办理中落实“一案三查”制度,依托现有案件拓宽案件审查的广度和深度,针对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下一步,景泰县检察院将严格落实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和线索移送机制,坚持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归口办理的原则,持续加强与上级院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不断凝聚司法合力,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化解机制,破解案件线索匮乏的局面,在履职尽责中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以检察之力护航民生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