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不仅帮助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还提出针对性建议,指导我们把企业管理漏洞堵上了。
——G公司负责人
近日,景泰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民营企业工作人员涉嫌诈骗案件。2024年7月25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发现漏洞,他找到致富“捷径”
2023年3月的一天,G公司销售部工作人员向公司总经理王某汇报在查账过程中,发现账目对不上,140公斤猪耳朵没有出过账,但是货品却不翼而飞了。随后,公司工作人员经调取监控发现公司负责送货的司机曹某某在领取配送货物时会在提货单上私自添加货物。当工作人员找到曹某某核对时,曹某某承认了在G公司领取货物过程中,发现G公司出库人员在出货时只核对现销台出具的总货单,以总货单填写货物的数量出货,曹某某遂修改总出货单冒领货物后进行变卖。因库房管理不善,出货单也没有留存,就这样,给曹某某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
送货司机移花接木骗取盗领货品几十次
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底,曹某某作为受雇为G公司负责配送货物的司机,工作内容是每天到现销台找到出货单去库房领取货品送到指定门店。在此过程中,曹某某发现出货单由工作人员手写在白纸上,篡改不易被发现,遂多次以修改出货单的方法,从G公司冒领猪蹄和猪耳朵后变卖给他人,共计获利43470元。
检察官帮企业挽回全部损失
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确保检察护企的实际效果,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曹某某主动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主动退赃赔损企业4万余元并获得受损企业谅解,保障了企业财产权益。针对曹某某长期骗取并倒卖公司货品,屡屡作案得逞却未被发现的情形,检察官全面分析案发原因,“把脉问诊”,查找公司经营管理漏洞,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按照《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提示,为企业开具一剂健康经营的“良方”。
依法惩治诈骗、盗窃、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只是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的第一步,我们还要结合案件办理,为企业装上‘防盗窗’、筑牢‘防火墙’,防止类似犯罪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