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个 管 理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推进“3381”白银强检计划,景泰县检察院立足职能定位,运用“五有三强”工作方法,采取多项具体举措,一体推进“三个管理”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聚焦业务管理强化业务指导与数据分析
一是强化检察长、检察委会员对案件的宏观管理。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对司法办案的决策、监督、指导作用。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检委会常态化学习机制,每月在召开检委会时集中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相关文件,每次检委会要求2名年轻干警列席,为检察办案人才建设提供服务保障。二是建立常态化业务分析研判机制。案管部门每月对办案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重点关注案件受理、办理进度、办案质量等关键要素,展现同类案件或者重点案件数据发展变化趋势,撰写业务质效分析报告,目前已完成一季度业务分析报告。三是加强业务数据深度挖掘与应用。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管理办法》,深度挖掘业务数据价值。充分利用检察办案平台智能化监控措施,加强对每日新增数据和变量数据的监管。开展专项数据分析,注重将数据分析成果转化为业务建议,引导干警规范办案。
聚焦案件管理规范办案流程与质量监管
一是优化案件受理与流转机制。利用好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规范案件接收、反馈、电子卷宗移送等工作,促进公检法部门信息共享和整体效率提升。按时全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确保案件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二是加强案件流程监控与动态管理。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重点监督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是否规范。对即将到期案件提前发出预警提示,督促承办人及时办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办案部门和承办人提出口头建议或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强化综合统筹。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落实“双周例会、逐月调度、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工作机制,加强对党组和上级院安排的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办理力度,推动案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聚焦质量管理提升办案质效与司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案件质量源头管控。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明确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严格落实请示汇报、集体讨论等制度,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公正高效。二是流程监控实质化。根据《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民事、行政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的具体要求开展流程监控工作定期分析、通报流程监控通知书发送和整改落实情况,积极转变重服务轻监督的工作理念,通过深化个案流程监控,不断提升案件管理专业化水平。三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采取自查、互查、重点评查等方式,定期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全面质量检查,业务部门每月进行自查,案管部门每季度进行交叉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进行通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体系,激励检察干警提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面提升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