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辉(化名)作不起诉,希望小辉遵纪守法,明辨是非,加强自我约束。”近日,在景泰县检察院举行的一场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陈其瑛评议时说道。
此次听证的是一起未成年人结伙盗窃案件,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宣读了社会调查报告,对小辉的犯罪原因和纠错可行性进行了详细报告,听证人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基础上,围绕案件事实、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方面认真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处理决定。
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该案有七名涉案人员,除了小辉之外,还有其他六名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也参与实施了多起盗窃犯罪。经过详细的社会调查发现,该7名未成年人有五人系单亲家庭,由爷爷奶奶照顾生活,其他二人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家庭监管缺失。针对涉案七名未成年人存在的不良行为和家庭教育问题,景泰县检察院联合教育局、团县委、办案人员以及听证员以“听证+帮教”的形式展开干预矫治。帮教过程中教育、妇联、团委相关人员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犯罪动机、悔罪态度以及亲子关系分析,现场对未成年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告诫其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法、守法意识,杜绝再犯罪。对法定代理人从亲子关系、交友指导、日常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注意交流方式和方法,做到“爱”与“约束”并行,切实履行好督促、管理等家庭教育责任和义务,让孩子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担当的人。
涉案未成年人现场表示已经认识到自身错误,今后努力学习,做尊法、守法公民。会后检察机关向每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人民监督员对听证及帮教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近年来,景泰县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以案件办理单向思维向综合保护多元思维转化,积极探索“检察听证+教育矫治+帮扶救助+亲子教育”等多元化融合履职模式,先后联合其他单位开展集中帮教10场次,一对一干预帮教26场次,累计干预帮教68人,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75份,集合专业力量开展心理辅导12场次,就业指导5场次,家庭教育指导36场次,帮助22名缺乏监护的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监护。
下一步,景泰县检察院将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工作理念,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综合保护为出发点,深度开展融合履职,积极携手各方力量为迷途的孩子照亮方向,让青春重新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