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请人民检阅⑨】景泰检察: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护航平安法治建设

时间:2026-01-22 16:51: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5年,景泰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深化白银检察“3381”强检计划,坚持政治统领,依法忠诚履职,以法治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司法办案质效持续向好。

请人民检阅2025年景泰检察工作成果……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护航平安法治建设

2025年,景泰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对看守所监管活动与刑罚执行、社区矫正活动及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进行全方位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刑事执行检察各项工作任务。


加大监督力度

充分履行看守所检察职能

  一强化派驻检察监督

深化落实“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方式,对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到看守所轮流驻所,深入监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进行检察监督,对看守所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提审、押解、接见、收押、释放、羁押期限等重点环节进行检察,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针对看守所教育管理和罪犯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书3份。

  二落实巡回检察工作

根据市院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高效完成巡回检察工作任务。全程参与并配合市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对景泰县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并做好相关工作,参与对白银区看守所、定西市安定区看守所、白银监狱的巡回检察。

  三加强羁押期限检察

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羁押期限监督案件工作指引(试行)》规定,驻所检察人员对所有入所人员建立台账,录入各诉讼环节的相关信息。根据办案单位送达的换押证、羁押期限变更文书等,定期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限进行动态监督,及时督促看守所进行预警提示或催办,防止超期羁押案件发生。

  四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

严格执行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案件,及时启动核查程序,做到同步录音录像规范办理。2025年,对6人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

依法正确履职

全面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一以联动机制明权责、抓落实

与县司法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司法所,通过查阅档案、问询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共同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的发生,及时处理和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协调和解决衔接、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检查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以强化监督促规范、提质效

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点多、面广的特点,因人施教,对不同管理级别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不同的监管措施,重点对暂予监外执行犯以及思想不稳定人员作为监管的重点,以点带面深化类案监督。提出纠正违法通知9件,检察建议3份,召开听证会2次。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3件,提出同意收监意见2人,不同意收监意见1人,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4件。

  三以教育矫治强意识、增实效

针对近几年社区矫正对象因重新犯罪而导致收监执行的案例,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宣讲。通过案例释法,法律宣讲,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2次法治教育,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守法的意识。

  四以机制建设促协作、聚合力

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签署《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内容包括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交付、执行、解矫等27项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各相关单位因信息不畅造成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缺位的问题。


采取多种措施

有效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

  一建立台账,摸清底数

建立财产刑执行监督台账,对判决确定的财产刑执行方式、执行时间、执行进度、终结程序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二强化沟通,畅通渠道

加强与法院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的沟通,积极推动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共享,着力解决信息渠道不畅的瓶颈问题。全面掌握财产刑案件的移送、立案、执行情况,实现动态监督,切实解决财产刑执行不及时、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

  三精准发力,确保个案依法执行

通过走访法院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对财产刑立案、执行、终结执行环节等不同阶段进行全方面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执行、扣押财物处理不及时、执行期限、范围、顺序等中存在的问题,发出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

  四依托大数据模型,助推财产刑依法执行

依托数字赋能,搭建大数据分析模型,甄别、发现财产刑执行监督线索,加强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监督。针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在判决生效后没有及时将涉案财物进行处理的问题,共发出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确保了刑罚的正确、及时执行,进一步彰显了刑罚的权威。

2026年,景泰县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聚焦刑罚执行、罪犯交付执行、监管活动监督主责主业。常态化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关闭

智能悬浮区